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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炎的诊断依据有哪些

文章来源:呼和浩特二轻医院

我们一般依据症状来诊断疾病,皮炎也不例外。其实,对于皮炎我们并不陌生,尤其是春天又是皮炎的高发期。但是皮炎的诊断依据,我们并不是特别熟悉。为了方便大家更好的认识皮炎,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下皮炎的诊断。

皮炎和湿疹常作为同义词用来指一种皮肤炎症,代表皮肤对于化学制剂、蛋白、细菌与真菌等种种物质的变应性反应。湿疹一词没有特殊的含义,而皮炎则有限定的意义。若用皮炎代替湿疹作为诊断术语,则指的是真皮、表皮联合反应。皮炎湿疹的发病原因非常复杂,简单的分为内在因素、外在因素和其他因素。患者的过敏体质是本病的重要因素,与遗传有关,可随年龄的增长、环境改变而改变,神经因素如:过度忧虑、紧张、情绪激动、失眠、劳累等都可能诱发或加重病情。此外内分泌,代谢及胃肠功能障碍,感染病灶等也与发病有关系。

皮肤炎可分为不同种类,下面我们着重介绍下接触性皮炎和神经性皮炎的诊断依据:

接触性皮炎的诊断依据:

1、根据我们接触的物体是属于强性刺激物还是弱性刺激物,以及出现的时间来诊断;

2、是否有接触异物史,如果接触了这些东西的话就很有可能会在接触的部位出现病变,一般情况下境界是非常清楚的,如果抓痒的话就可能会将接触物散步到其他部位甚至是全身;

3、出现一些皮疹的现象,这些现象包括红斑、丘疹、水疱及水肿、糜烂或溃疡坏死。

神经性皮炎的诊断依据:

1、本病中青年多见,先有剧烈瘙痒,后有皮损;

2、皮疹为扁平丘疹,苔藓样变,无渗出;

3、皮疹多发于颈部、四肢伸侧、腰氐部、窝、外阴;

4、病程慢性,常反复发作。